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局关于注销(吊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16 14:51
信息来源:
驿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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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吊销)以下51个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吊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附件:注销(吊销)取水许可证明细表
联系人:申琳
电话:0396-2828527
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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