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驻马店市水利局关于依法注销取水许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9 16:30
来源:
为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及《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第34号令)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公告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发现未经批准违法取水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注销取水许可证取水户名单.xlsx
2025年3月17日
为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及《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第34号令)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公告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发现未经批准违法取水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特此公告。附件:依法注销取水许可证取水户名单.xlsx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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