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驻马店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
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党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同时在驻马店市水利局网站上公开信息,为方便网民的查找,网址为https://shishuiliju.zhumadian.gov.cn/zwgk_12257/zfxxgk/zfxxgkzn/
驻马店行政服务中心(驻马店市开源大道75号市民中心3楼,电话0396-8110366)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同时,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须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名 称:驻马店市水利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19号水利局办公室506室
邮政编码:463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联系电话:0396-2690600
传 真:0396-2690900
邮 箱:zmdssljbgs@163.com
(二)申请形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应当出示身份证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下简称:有效证件),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2.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驻马店市水利局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通信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19号;联系电话:0396-2690600;邮政编码:463000。
3.传真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0396-2690900。
4.网页申请。申请人通过驻马店市水利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三)申请处理
1、受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办理。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6)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7)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8)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将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事项表述不清楚、内容不明确的,申请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答复
本行政机关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电子版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涉及收费情形,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七)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驻马店市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19号水利局办公室506室
邮政编码:463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96-2690600
传真号码:0396-2690900
互联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zmdssljbgs@163.com
五、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