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16 15:32
信息来源:
规建科
驻水监〔2024〕10号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各市管工程建管单位:
现将《全市水利行业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2月24日
全市水利行业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水利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驻马店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安防委〔2024〕5号),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安排,现制定全市水利行业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风险损失,筑牢全市水利行业安全防线。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
三、主要任务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对全市水利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场所、从业岗位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整治。
(一)工程建设
1.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情况。是否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工程现场安全监督的效果如何。
2.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备案情况。水毁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抗旱水源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治理等,是否制定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备案手续。
3.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落实情况。对于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等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否得到落实,安全专项验收是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档案是否完整。
4.违规违章查处。对违法分包、违规挂靠等行为是否查处;是否存在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施工区、生活区是否使用非阻燃材料搭建活动板房等。
5.安全责任制及其它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三类人员”是否执证上岗,是否存在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资质不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等违法行为;农民工上岗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等。
(二)工程管理
1.工程状况。水库大坝、河道堤防、水闸泵站、溢洪道、泄洪洞等输放水设施是否正常,启闭设备、坝基坝坡是否存在渗漏现象,各类监测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用;工程总体形象面貌是否完整、完好,水库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2.蓄水情况。通过查阅运行记录,检查蓄水情况,有无超蓄,以及工程调度规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3.安全责任制及其它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三个责任人”配备及公示情况,水库管理单位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水库管理和看护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监测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等。
(三)水电站运行
1.农村水电站是否按照水利部《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运行管理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及履职情况。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双主体”责任是否全面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切实履行了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职责。
3.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落实;是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安全负责人、安全监察员是否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新员工是否进行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
4.主要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压力前池、引水渠、压力管道、厂房等水工建筑物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和观测,是否运行正常;闸门、启闭机、压力钢管等金属结构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及相关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定期检修和试验,是否运行正常。
5.设备、设施评级情况。设备、设施是否按设备评级标准进行评级,是否做到每年评定一次并填写评级表和汇总表,是否针对三类设备制定整改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6.隐患排查和治理。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是否定期组织排查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是否立即整改排除,重大隐患是否按“五落实”要求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
7.应急管理。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是否存在瞒报、迟报和漏报安全事故等情况。
(四)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部位
1.单位、机房、食堂、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釆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
2.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情况。
3.水利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落实情况。
4.公务用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仓库等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动火等高危作业管理情况等。
6.冬季“五防”情况。是否针对冬春季施工制定了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对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是否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是否做好雪天、雾天、冰雪道路行车安全管理,是否编制预防强降雪、大雾和冰冻等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和完善安全防护措施等。
7.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工作。是否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带)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是否安排好节日期间生产和节后复产前安全检查,出现突发情况是否及时处置并按规定上报等。
(五)水上作业
对于河道清洁、水上捕捞、水产科研等作业,要查是否落实了监管责任人,有无制定安全作业规程,是否配备有应急救生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做好全市水利行业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水利局成立“全市水利行业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本次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区)水利局、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关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安全监管。各县(区)水利局、各单位要把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贯穿行动全过程,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紧紧围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工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全链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各县(区)水利局、各单位要结合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开展全市水利行业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大整治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水利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联 系 人:薛 洋 2690961 黄文硕 2690609
电子邮箱:zmdajk@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