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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水利局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32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0-29|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
 
驻马店市水利局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
第320号提案的答复
 
郑承义、任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驻马店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民用水协会运行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民用水协会组建和培育
农民用水协会是农业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农业灌溉的主体,具体负责灌溉组织、用水核算、水量控制和灌溉设施的管护,以及灌溉水费收缴和奖补资金的发放等重要工作。2019年以来,我市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用水协会组织,统筹整合原有农民用水合作社(组织)资源,以县为单位,通过民政部门注册成立了9个县级农民用水协会,具体承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地块的灌溉用水管理等工作,协会人员选用当地水利局已退休工作人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懂水利的技术人员、乡村干部等充实到协会中,并对协会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技术培训,协助制定协会章程,指导协会开展工作,协调解决灌溉管理中困难问题,提升用水协会的服务水平,加强协会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协会在灌溉管理、工程管护维修中的主体作用,培育协会持续发展壮大。
二、加大对用水协会运行管理扶持
目前我市农民用水协会还处于初起步阶段,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还不完善,单独依靠水费收入难以维持协会运行,为推进协会工作经费落实,我市积极向上级申请,通过多渠道进行了筹措。一是利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向协会进行适当倾斜;二是争取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我市60万元用于县级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其中汝南县、泌阳县、确山县各20万元,明确该项资金用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购置仪器设备和材料,以及加强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用水管理系统,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施维修等;三是加强地方财政支持,对于未下达专项资金的县区,由县级水利部门统筹核算后向县级财政申请对协会进行合理补助。
三、推进用水协会良性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用水协会自身建设,组织人员向市外、省外先进地区学习农民用水协会运行管理好的做法、经验,不断提高我市农民用水协会的管理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农民用水协会改革,加强协会人才队伍培养,努力将管理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懂业务的人员,发展成为协会专职人员,大力支持用水协会的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培训指导,进一步规范协会运作,提高协会服务水平,围绕用水户的需要,做好灌溉管理、工程管护维修、水费收缴、奖补核算等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协会运行管理保障体制机制,推进协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维护,逐步达到良性循环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民用水协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诚请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驻马店市水利局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