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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2-03-02|浏览次数:
驻水资〔2022〕号
 
 
驻马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市水利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2月24日
 
 
2022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四水四定”原则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统筹推进“五水综改”为契机,以加快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工作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底线思维,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和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建设
1.保障区域内主要河流生态流量。按照省确定的我市主要河流生态流量目标,确保我市主要河流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探索开展我市跨县区河流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工作。
2.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持续推进省级批复的跨市主要河流、市域内跨县区主要河流水量分配任务,完成1条以上辖区内跨县区主要河流水量分配任务。
3.推进地下水管控。按照省下达的我市地下水水位水量管控指标,细化分解到县区,推进地下水开发利用精细化管理。
4.明确区域可用水量。依据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取水总量指标、区域外调水可用水量等成果,明确各县区可用水量。
5.明确“十四五”控制指标。根据“十三五”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优化调整各县区用水总量。按照省水利厅下发的我市控制指标,明确“十四五”期间各县区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
二、严格水资源监督管理
6.严格取水许可管理。深入落实《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整改提升任务。组织开展整改提升“回头看”,加强和规范取用水管理。突出抓好地下水、农业用水、农村集中供水、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取水许可办理,严格控制“三高”(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取水许可审批。
7.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提升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水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推进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规划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新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推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
8.加强取水许可监督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单位和取用水户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水资源监控监测体系,及时排查和处理超许可、超计划、不按审批用途用水问题。推动开展取用水专项执法,打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
9.加强年度考核。简化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内容,持续抓好考核任务责任分工和督导落实,将年度考核与河湖长制、四水同治考核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按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县区水资源管理主要指标考核评价。
10.加强监控监测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水资源监控系统、取水许可系统、水资源税系统等已建信息系统整合升级,推进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水资源管理预警功能。积极引导年许可地下水5万立方米、地表水20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取用水户,加快在线计量设施安装,做好数据传输和后期运行维护。推进非农取水口和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计量全覆盖,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实现在线计量。加强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加强日常应用监督检查,提升实际应用能力。将规模以上取用水户在线计量作为取水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严禁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严禁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或延续。
11.加强用水统计调查。完善大中型灌区、重点公共供水户、自备水源工业取用水户、自备水源服务业取用水户、人工河湖补水工程统计调查名录库,做到应录尽录,提升用水数据直报率,确保各类用水统计调查数据按时填报和区域综合年报表按时上报。充分利用取水许可台账、水资源费改税税源登记、灌区单位名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等已有成果,及时比对用水统计调查名录,避免漏报错报重报。收集整理核实新增、变更、注销、撤销(含迁出)取用水户情况,加强名录库日常更新和维护。将用水统计报表填报、年度用水总量核算作为水资源公报编制的重要依据,防范以考核指标倒推数据或弄虚作假。引导取用水户依据在线计量数据,如实填报用水统计报表、缴纳相关税费。 
三、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
12.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制定出台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推进完善水资源调度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水资源调度信息系统部署应用,持续扩大市内跨县区主要河流水资源调度范围。加强生态流量日常监管,严格跨县区河流断面、重要控制断面流量水量水位考核和监督检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推动实施有水河段水资源调度保障。
13.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推动出台《驻马店市地温空调取用水管理办法》,推进制定地下水管理制度和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机制。配合省级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编制、实施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做好下一年度治理项目储备,完成西平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2年度治理任务。优化区域、流域水源配置,配合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试点。
14.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行业职责,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区域、流域统筹协作,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15.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持续推进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达标建设,配合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与调整、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
16.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节水优先,加强节水定额使用,推进计划用水管理,落实和完善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机制,推动落实《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合力做好深度节水控水工作。
四、加大水资源管理改革
17.全面应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完善水资源管理业务与政务服务网、政务一体化平台的融合对接,逐步推进取水许可、在线计量、计划用水、水资源税征收等“一网通办”和部门间联合监管。
18.健全初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统筹推进“五水综改”,探索开展区域、流域和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研究制定我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完善水权交易管理制度。配合财政、税务部门继续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发挥税价调节机制。持续推进南水北调水权交易,积极与省水利厅对接,推进解决西平、上蔡、汝南、平舆四县新增用水需求。
19.持续深化取水许可“放管服”改革。配合做好取水许可审批审管协同、集中办理。持续简化取水许可审批,提高服务效能。
20.探索推进重点问题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推进应急备用水源管理、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典型区域地下水水位控制等重点问题研究,配合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水资源资产融资和水流生态保护补偿。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1. 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22.持续改进作风。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提升政治能力、专业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省“13710”和市“17110”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往实里抓、向目标奔,为实现“两个确保”、建设“六个现代化驻马店”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抄送:河南省水利厅水文水资源管理处                         
驻马店市水利局                         2022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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