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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 知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2-03-31|浏览次数:
驻水规建﹝2022﹞3号
 
驻马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    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水利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四水同治”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实现,经研究,市水利局制定了《2022年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管水平,在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狠抓工程建设前进度、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等工作,高质量推进“四水同治”重大工程等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快建设进度,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完善年度实施方案,加强进度动态监控和工期控制,加快推进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建设,完成洪汝河综合治理、洪汝河洼地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水利工程度汛及维修项目等重点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督促指导县区做好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供给、水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在投资计划下达后,及时开工建设,确保年度建设任务按时序节点完成。
2.督导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完善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度汛检查。汛期,采取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办法,督促建管单位切实落实度汛责任和措施,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重点做好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排泥区围堰的安全度汛。
3.加快完工项目验收进度。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加快板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蔡县汝河河坞大闸除险加固工程和河南省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工程推进,做好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制定验收计划,及时上报验收申请报告。对市、县主持验收的项目,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验收工作。
      二、加强建设管理,持续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4.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市级文明工地创建评选工作。加强对纳入创优计划工程项目的监督指导和重点培育,确保争先创优成效,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水利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5.完善建设制度体系。按照省水利厅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求,开展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市场监管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为强化监管提供制度支撑。
6.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河南省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平台”,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统计报送和动态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加强台帐化、清单化、科学化管理,持续提升全市水利基本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
7.严格扬尘污染防治。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成果,制定《2022年全市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坚决防止扬尘污染反弹。
8.强化对参建单位监管力度。主要以“四不两直”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扬尘污染防治、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参建单位规范建设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环境。
9.探索建设管理改革。加强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适用的经验做法,探索推行代建制、项目管理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建管方式。鼓励绿色建造方式创新,助推水利建设转型升级。
      三、狠抓质量管理,稳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10.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各项质量监管措施,加强基建项目参建单位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防控和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11.开展工程实体质量巡检。制订年度质量巡检工作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度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巡检工作,实现重大水利工程全覆盖,根据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开展抽查,促进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稳步向好发展。
12.开展质量监督和稽察工作。按照上级部门2022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稽察等工作要点要求,对县区质量监督机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履职情况暗访检查,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质量监督行为。
13.做好年度质量评价工作。认真做好省厅对我市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评价工作,同时开展对县区的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评价。以评价促提升,提高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能力和水平,继续保持在A级标准要求。
14.严格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针对质量责任不落实、检验验收程序不规范、工程资料不真齐备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全市水利建设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强化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严格落实质量问题整改,对发现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问题或造成质量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突出监管重点,全面实现在建工程安全
15.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按照《河南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指导,督促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确保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6.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制定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安全监管检查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开展汛期、节假日、两会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规程。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做好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监管。
17.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推进施工企业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督促市管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及时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市场监管,不断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18.健全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依据《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管理。严格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认定和报送,加大对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力度。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开展规范信用修复工作,进一步健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制度。
19.加强招投标管理力度。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科学合理划分标段,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进一步严格招标程序,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招标代理选定、招标报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等备案制度。及时对备案资料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发现违法违规的,应要求招标人立即纠正。严格资格审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规范评标结果公示,规范异议和投诉。
20.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突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欠薪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全面落实。畅通维权渠道,加大欠薪问题处理力度,建立动态管理工作台账,跟踪督办并限时解决到位,坚决做到“季度清零、年度清零”。
21.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招投标活动和履约情况的监管,依法查处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突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规定记录不良行为,推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实施惩戒监管。
 
 
 
 
 
 
 
 
                                                             驻马店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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